绿叶OA优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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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91-88108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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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收发、传阅制度
发布时间:2006-9-10 5: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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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收发公文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收文时要认真检查邮件、来文、来函、传真件的收文单位、密封标志、件数,核对无误后方可签收,签收后及时登记传阅。 第二条 文件管理人员对登记、签收的文件、公文和其它文字材料,要及时送办公室主任签署传阅、分办意见,再由文件管理人员分送到有关领导批示或交有关科所承办处理。 第三条 对上级直接邮寄或外部直接送达和外出开会带回等情况的公务文件,也要必须交办公室统一签收,由办公室按行文规定和程序分类、登记和处理,不得自行处理。 第四条 在办理公文传阅时应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履行审签手续。文件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公文去向,只能单传,严禁横传,一般掌握在急件、特件需在半天时间完成传阅落实程序,一般文件要及时传阅,最长不得超过2天时间完成传阅落实程序。 第五条 公文按程序传阅签署后,要按照领导签署意见及时部署落实,并将公文传阅卡及原件收回办公室存档,需复制公文的经局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复制。科室落实文件拿复印件,科所长在原件上签字。 第六条 公文传阅、印发范围应按照发文机关单位的要求执行,不得随意扩大印发传达范围,要严格注意加密文件的保密和安全。 第七条 不准私自携带秘密公文外出探亲、访友和去公共场所办私事,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秘密公文外出时,应经局长批准并采取安全保密措施。 第八条 对急件的处理,本着急件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注意跟踪急件的流向和办理结果,并将急件收回存档。 第九条 要严格责任追究,在公文收发、传阅、督办、落实各个环节,那个环节出现问题,追究那个环节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条 文件印发需严格按照《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理顺发文程序规范公文格式的意见》执行。一般材料的打印需请有关科室长签字后,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方可打印,否则一律拒绝打印。公文发文要严格执行发文逐级审批程序,认真填写发文稿笺。属专项业务文件或小字头文件需报局长同意主管局长审批签发后方可打印,属局机关行政公文或大字头文件由局长审批签发后方可打印,以上公文统一由办公室编号。材料打印后由材料起草人负责校对,主管局长重新审核后方可正式出文。 第十一条 公文发出后,承办材料的科室队要及时将发文稿笺、发文底稿和正式公文一份,按归档要求交办公室统一存档。 第十二条 因工作需要需直输的材料在4份以内者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凡需直输4份以上者一律由主管局长审签后安排,否则一律不予安排。发现私自安排者,视情况给予5-20元罚款,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责任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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